正策关注|论专利权利要求中的使用环境特征
2024-10-22
使用环境特征是记载在发明或实用新型专利权利要求中用来描述其所使用的背景或条件的技术特征,包括权利要求主题名称的用途限定。使用环境特征对权利要求的保护范围具有限定作用,具体标准有已经使用标准、必然使用标准、可能使用标准和不能使用标准。我国司法实践中通常采用的可能使用标准将损害社会公众基于权利要求的信赖利益。为平衡专利权人与社会公众的利益,保障权利要求解释在确权和侵权程序中的一致性,侵权判定程序中确定相关特征的限定作用时,应当综合考量审查授权程序中对相关特征的解释及处理。对专利审查授权无实质性影响的使用环境特征应当适用可能使用标准,有实质性影响的使用环境特征应当适用必然使用标准,除非被诉侵权人诱导、指示他人将被诉侵权技术方案用于该使用环境特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