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策关注 | “子柒案”中李子柒面临的公司意志代表权丧失风险及对策
2021-10-27
据媒体消息,2021年10月25日,原告四川子柒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子柒文化公司”)诉被告杭州微念品牌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微念公司”)、刘同明一案由四川省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经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子柒文化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系李佳佳(李子柒),李佳佳代表子柒文化公司对股东微念公司和监事刘同明提起诉讼。根据公开的股东信息显示,子柒文化由微念公司和李佳佳(李子柒)分别持股51%、49%。网传:“李子柒在股权架构中吃了大亏”、“可能会因为资本的好手段沦落到颗粒无收的情况“。 关于该案,媒体仅披露了原、被告信息,笔者根据仅有的信息,对该案李子柒面临的公司意志代表权丧失风险及对策进行简要的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