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策关注|私募基金刑事犯罪两大罪名实践详解(一)——以《依法从严打击私募基金犯罪典型案例》为据
2024-04-10
2023年12月,两高发布《依法从严打击私募基金犯罪典型案例》,选编“苏某明等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等5件私募基金犯罪典型案例,“两高”将持续加大对私募基金领域犯罪惩治力度,坚持穿透式审查认定思路,准确认定“伪私募”,对以私募为名实施非法集资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不能让犯罪分子穿上“私募”的伪装而逃避法律的制裁。在此前6月,最高检也曾发布第四十四批指导性案例(金融犯罪主体),包含了张业强等人非法集资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