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说法 | 房屋征收补偿共有纠纷一审判决无权分得补偿款二审改判分得178万元
2023-08-24
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政府于2017年4月作出《房屋征收决定》(虹口房征[2017]1号),上海市虹口区××路××号在上述房屋征收决定的征收范围内,涉案房屋性质为公有租赁住房。系争房屋征收时在册户籍人员为原告李某甲与被告李某乙两人。系争房屋承租人为被告李某丙。系争房屋征收补偿总额为人民币356万余元。被告李某丙委托案外人即被告李某丙、李某乙的父亲李某丁与征收单位签订了涉案房屋征收补偿协议,并由案外人李某丁代被告李某丙领取了全部补偿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