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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策关注|海洋禁渔期的非法捕捞涉罪

日期:2024-07-30 作者:王燕华 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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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的禁渔期自2024年5月1日起至今已过大半,但无视禁令,报着侥幸心理出海违法捕捞者仍有且不是个案,本文对非法捕捞行为的涉罪问题作一简单梳理,期望能对心存侥幸者起到警示和提醒的作用,为免歧义,本文的禁渔仅指我国管辖海域。

文章开始前,先分享一个常识。作为广大钓鱼爱好者之一,笔者经常性被问的一个问题是:禁渔期为啥钓鱼?就此分享一个知识点,即:禁渔期允许钓具作业,也就是在符合规定的情况下,允许钓鱼,此钓鱼与非法捕捞有着合法和非法的根本差别。





非法捕捞水产品罪的入罪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


第三十八条 使用炸鱼、毒鱼、电鱼等破坏渔业资源方法进行捕捞的,违反关于禁渔区、禁渔期的规定进行捕捞的,或者使用禁用的渔具、捕捞方法和小于最小网目尺寸的网具进行捕捞或者渔获物中幼鱼超过规定比例的,没收渔获物和违法所得,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没收渔具,吊销捕捞许可证;情节特别严重的,可以没收渔船;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四十条 【非法捕捞水产品罪】违反保护水产资源法规,在禁渔区、禁渔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捕捞水产品,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发生在我国管辖海域相关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二)》


第四条 违反保护水产资源法规,在海洋水域,在禁渔区、禁渔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捕捞水产品,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四十条规定的“情节严重”:

(一)非法捕捞水产品一万公斤以上或者价值十万元以上的;

(二)非法捕捞有重要经济价值的水生动物苗种、怀卵亲体二千公斤以上或者价值二万元以上的;


(三)在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内捕捞水产品二千公斤以上或者价值二万元以上的;


(四)在禁渔区内使用禁用的工具或者方法捕捞的;


(五)在禁渔期内使用禁用的工具或者方法捕捞的;


(六)在公海使用禁用渔具从事捕捞作业,造成严重影响的;


(七) 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4、《农业农村部关于调整海洋伏季休渔制度的通告》

第二条、休渔作业类型  除钓具外的所有作业类型,以及为捕捞渔船配套服务的捕捞辅助船。


非法捕捞水产品罪的定罪是时间、空间、后果/行为因素的结合

1、由“渔业法”、“刑法“等规定可见,违法情节严重时入罪。而情节严重与A禁渔区、B禁渔期、C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捕捞水产品,D非法捕捞达到法定数量几个因素关联。非法捕捞水产品罪入罪的三种主要组合形式:



·A禁渔区/B禁渔期/ C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捕捞水产品+D非法捕捞达到法定数量;


·A禁渔区+C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捕捞水产品;


·B禁渔期+C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捕捞水产品。



2、A禁渔区、B禁渔期

北纬35度以北的渤海和黄海海域为5月1日12时至9月1日12时。


北纬35度至北纬26度30分之间的黄海和东海海域为5月1日12时至9月16日12时。

北纬26度30分至北纬12度的东海和南海海域为5月1日12时至8月16日12时。



3、禁渔期内的例外-专项捕捞许可

北纬35度至北纬26度30分之间的黄海和东海海域桁杆拖虾、笼壶类、刺网和灯光围(敷)网4种作业类型渔船可申请开展虾蟹类、中上层鱼类等资源专项捕捞许可,由相关省份渔业主管部门核报农业农村部批准后执行。


需要注意的是即使是持有上述许可证的船只,使用超出许可范围网目大小的渔具,同样属于使用其它禁止的渔具非法捕捞水产品罪的范畴。



 

4、C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

据《农业农村部关于调整海洋伏季休渔制度的通告》休渔类型为除钓具外的所有作业类型,以及为捕捞渔船配套服务的捕捞辅助船。也就是原则上所有的船都是休渔范围,明确例外除外。但这里需要注意的是,非法捕捞罪项下,船只违反管理规定出海并不是入罪的充分必要条件,无其它法定入罪因素的,只涉及行政管理。出海船只与禁止使用的渔具结合才构成禁用的工具、方法。这里仅列举三种常见的非法捕捞渔船、渔具组合



4.1 单船、双船有翼单囊拖网



作业原理:单船、双船拖曳渔具,单船使用网板作为网具水平扩张装置,双船利用双船之间间距和浮沉子控制网具扩张,依靠渔船动力拖曳囊袋形渔具,在其经过的水域将捕捞对象强行拖捕入网。船只特征:作业时单船两根曳纲;双船作业时,每条船一根曳纲,前甲板一根起吊杆。休渔期5月1日至9月16日。

4.2 单船桁杆拖网



作业原理:单船拖曳网具,使用桁杆、浮子和沉子作为网口扩张装置,在其经过的水域将捕捞对象拖捕入网。休渔期持有专项证5月1日至8月1日。船只特征:渔船舷侧有起吊架;作业时每条船一根曳纲



4.3单锚张纲张网 


作业原理:渔具由单锚固定,以帆布和浮沉子作为网口扩张装置,利用潮汐等自然水动力捕捞渔获物。休渔期5月1日至9月16日。船只特征:桅杆较粗,作业用锚堆放在前甲板。网具的网口部分两侧安装有帆布。



非法捕捞水产品罪刑法、处罚的特点

非法捕捞水产品罪的涉罪处罚,因侵犯自然资源法益,故在公诉机关提起公诉要求刑罚处罚的同时一般会同时向法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要求法院判决侵害人承担因非法捕捞水产品所造成的水生生物资源损害的民事赔偿,该赔偿数额与造成的损失成正比且金额一般较高,确定赔偿金额的鉴定评估费用也会由侵害人承担,同时还会附带要求公开赔礼道歉。总结就是非法捕捞水产品罪的处罚会包括刑罚+公益诉讼民事赔偿、赔礼道歉。


最后,在这年度的海洋禁渔期即将结束之时,更需要渔业参与者们的共同坚守,以保护海洋资源的可持续发展。期待渔民们千帆竞发、满载而归的盛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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