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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策研究 | 数据即资产 —— 个人数据的保护及使用
1980年,著名未来学家阿尔文·托夫勒便在《第三次浪潮》中认为大数据系“第三次浪潮的华彩乐章”。近期,“大数据”逐渐成为互联网信息技术行业流行语。
维克托·迈尔-舍恩伯格在《大数据时代》叙述到,在大数据时代已经到来的时候,要用大数据思维去发掘大数据的潜在价值。
在海量的数据流中,挖掘数据的价值,通过收集、整理生活中方方面面的数据,并对其进行分析挖掘,进而从中获得有价值信息。
随着全球数字化、网络宽带化,互联网应用及各种网络支付和交易平台已用于各行各业,累积的数据量越来越大,一个大规模产生、分享和使用数据的大数据时代已经到来。
大数据正日益成为国家基础性战略资源,蕴藏着巨大的潜力和能量,因海量数据的产生、获取、挖掘及整合,预示着新一波生产率增长和消费者盈余浪潮的到来,展现出巨大的商业价值,且重构很多行业的商业思维和商业模式。
一、数据收集
你会慢慢发现,除了大型交易、支付、即时通讯等网络平台外,现在不管是什么APP应用,办银行卡、手机卡、这卡那卡,甚至走到街上,商家送个小礼物也需要你填个单子,他们在做的事情就是数据的收集。
更多的大型公司不介意甚至非常自豪的说自己就是一家数据公司。数据的重要性,就像有人提出信息化时代的数据,就是工业化时代的石油。
为什么要收集数据,目的是通过数据收集、使用和分析。近的发现使用者或消费者的使用或消费痕迹,远的进行行为动态分析和预测。
直白点就是,通过数据分析和应用,让你没有任何隐私,你的目前任何行为和未来需求或将要做啥都在掌握中。
当然要做到这点的话,需要你不断提供个人数据,以便修正分析结果,以做到更精准。
为了满足通过大量数据进行个人及关联分析,就需要各个数据公司间进行数据共享及交换,鉴于对个人隐私可能的侵犯, 2016年11月7日《网络安全法》出台并颁布,各数据公司间的数据共享、交换或出售几乎停滞,但不排除私下进行的、不敢公开化的交易。
二、格式合同
2018年1月3日左右,忽然出现的网络晒单活动,充满了新年的祝福和期盼。几乎没有人注意到隐藏的格式合同,估计就算注意到,冗长的法律术语和网络用语,不是每个人可以都看明白。格式合同的大意挑几条解释如下:
1、如“你允许我企业或第三方查询你非贷款信息及其他涉及商业秘密信息,我们可以直接向第三方提供您的相关信息。
● 理解:因为金融信息为国务院及央行管,商业秘密是法律禁止,那么个人信息通过该协议你允许我们使用,还有可以由格式合同提供者向第三方提供(即共享),意味着,你已经授权他人,包括第三方使用你的个人信息。
2、如“您在享受信用租车、信用贷款、信用租房等服务期间,您同意第三方可在业务存续期间持续查询您的信息,同时我们有权不支持您撤销对相关第三方的信息查询的授权,以及终止/关闭本服务。”
● 理解:这句话的意思已经很明确了,一次授权,可以持续使用,并且第三方也能使用。该条的合法性是存疑的,违反合同的相对性,其次不允许撤销和终止。
3、如“您同意在服务终止后,我们仍可继续保留您使用我们的服务期间形成的信息和数据,但我们不会再主动收集您的任何信息。”
● 理解:也就是格式合同终止后,基于数据本身可复制的特性,不存在归还和删除的问题,一旦转让或共享就无法收回,不像物权所有权。从这个角度,你的数据权利其实只有一次。
可见,一般格式合同出具方比较强势,另一方在理解条款本身存在差距,不经意中接受格式合同的一方就丧失权利。
那么出具格式合同的一方是否尽到了法律规定的提示的义务呢,这是后话,数据已经到手。
三、数据保护
数据即资产,不管对公司,还是个人。数据将来可能是你的唯一有价值的资产。可能目前大众并非对数据本身有更多的关注,漫天的祝福和飘来的红包,已经让大众的心理感觉被重视,自愿或无意用数据进行交换。数据公司对大众或消费者的心理的把握很准确。
目前保护个人数据信息迫在眉睫,2018年是数据的关键年,各大数据公司将会展开数据争夺战,谁掌握数据多和广,谁就在行业的最高点。
数据时代已经到来,如何保护自己数据安全,你需要——
1、不要轻易将个人数据授权他人使用或共享;
2、除政府依法收集外,拒绝他人的非法收集和 使用;
3、格式合同请多浏览几遍,不清楚的条款请咨询IT或律师;
4、如有财产或人身遭受损害的,请及时通过法律途径进行救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