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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策关注 | 面对艺人解约,经纪公司就只能自认倒霉吗?

日期:2019-06-06 律师:李振武

解约千万种 理由都一个

本文的分析是建立在公司合规经营、专业守序基础上的分析,如果经纪公司本身就不够专业,资源匮乏,甚至还用一些非法手段控制艺人时,解约是必然的。 

在经纪公司似乎毫无过错,艺人单方面以公司不够专业,资源对其倾注不够,营销推广、危机公关能力较弱等理由诉请解约时,按照当今司法实践更注重判决可执行性考量的背景下,多半还是会判决赔偿一定数额违约金后解约。

当然我们也看到蒋劲夫、金晨等被判决继续履行合同,但这两份合同的后续期间较短,判决之后很快合约也就到期,因此事实上履行的时间不长。我检索到上海松江法院也有判决继续履行,但也是在公司同意更换经纪人的前提下判决的。

因此,我们不难推测,如果经纪公司未能在诉讼前通过各种方式与艺人建立长期合作机制,一旦进入到诉讼阶段,经纪公司被判决解约的风险还是比较大的。 


你该如何留住你的艺人

我考虑这个问题的点就在于,如何在合约履行期间,加强与艺人的利益捆绑、感情吸引呢?我更想从这个方面给经纪公司支支招,从艺人和经纪公司两方受益的角度,推进现今经纪关系的良性发展。 


合同控制

这是第一位的,也是现在所有经纪公司最为看重的地方,甚至经纪公司老板们认为只要签了合同就万事大吉,艺人签进来就不管不问,这种想法大错特错。

首先,合同内容必须细致规定。这里十分有必要提一句关于违约金数额的确定,大部分经纪公司知道的行业潜规则就是约定高额违约金,基本都是千万级别起,但中国民法中的违约损失赔偿采取填平原则,也就是你有多少损失就补偿你多少,而一般不太会支持预期利益损失。

况且法律还规定,法官可以对违约金数额进行调整,那么这种高额违约金能否得到支持就存在风险,原先想要用高额违约金震慑艺人解约的想法也因为信息渠道发达、司法判决公开等,艺人对这些司法判决其实也是心知肚明的。因此,高额违约金其实在签约之初就已经在艺人和经纪公司之间横亘下了一个彼此不够信任的雷区。 

我们一般建议,对于违约金条款可以用实际损失的方式进行约定,如前期投入、已签订合同的预期利益损失,或者用前几年收入平均值和固定违约金数额进行比较,以高者为准。

同时,对于违约行为不仅仅要约定解约的违约金,更重要的是要约定,违反合同其他单个事项的违约金,比如不履行已经签订商演合同的违约处理,无故缺席排练或对外毁坏名誉的违约处理。通过单次违约行为的规制,可以在艺人解约诉讼时通过引用这些合同条款提起反诉来达到目的。

其次,必须严格依照合同履行。当初各方博弈后立下的合同,经纪公司应该按照白纸黑字确定下来的条款严格履行,特别是付款义务、承诺的作品数量等,这些都是经纪公司最为核心的义务,如果这些义务出现延迟履行的话,经纪公司的其他抗辩就有些站不住脚。

最后,合同宣讲也是必须的。大部分行业人不太看合同,艺人也不看,当经纪合同最终签署后,很多经纪人和艺人根本就不知道自己签了什么。因此,我们建议需要对艺人和经纪人进行合同宣讲,即由律师清楚明确地告知双方合同条款,并进行拍照录像留存。不光是经纪合同,我们开发的针对艺人和经纪人的12次法商结合也是十分有必要的。


情感吸引

除了最为基础和传统的合同规范外,情感吸引是经纪公司守住艺人的另一种方式。

很多经纪公司或经纪人始终没有转变自己的心态,一直用「管理者」的方式去控制艺人,这种心态的存在与中国传统的「戏子」文化有关,即认为艺人还是属于比较低层次的人群,是需要被教育和管理的。

但在目前环境中,知名艺人甚至是稍有名气的艺人都已经是这个行业的头部资源,品牌方、制片方都是追着艺人在跑,不是追着艺人背后的经纪公司。因此,如果这个艺人脱离了这家经纪公司,品牌方和制片方仍然认的是这个艺人,而不是这家经纪公司。经纪公司必须要明白,艺人是你的客户。

得先有了这种心态的转变,我们才能聊情感吸引。我在《艺人经纪行业最好的时代来了?》一文中说过,经纪人和艺人的关系是朋友,是一种在动态中寻找平衡点的过程。早期的裙带经纪人(即亲戚朋友做经纪人)正是因为有情感依附,所以能比较持久地存在。因此,经纪公司和艺人需要创造这种情感依赖和吸引。 

具体来看,我认为有以下几种方式:

多尊重艺人意见

说实话,这一行没有特别专业的经纪人,也就是说,你的眼光并不一定是最专业和最准的,而艺人毕竟是最懂自己的人,多倾听一定是没错的。双方的本质利益和最终目标都是一致的,希望艺人更加出色,那在具体事项的操作中,就一定要多倾听艺人意见,避免强压。

对艺人多进行工作量宣讲

很多艺人其实根本不知道经纪人付出了多少,为接一个代言或商演,无数次对接各种细节,最后可能还会黄掉。这些工作艺人可能都是不知道的,艺人最终知道的就是没有资源、没有曝光,其实是很多时候经纪人没有给到艺人最真实的声音。

所以在合适的时候,可以适当进行工作量的无缝宣讲,我说的这种不是非常刻意的邀功,而是细水长流地让艺人知道每一次自己没有接到活动的弱势和不足在哪里,这样一方面可以让艺人明白自身的不足,同时也能知道经纪人在这中间所完成的工作量。

老板亲自跟艺人的沟通

很多经纪公司老板可能并不是做这一行的,可能是投资公司,也可能是金融公司,做了经纪公司后基本都交给职业经纪人打理,对真正的业务运营不管不问,对艺人也很少沟通交流。

跟经纪人一样,经纪公司老板需要存有的一个心态是,这些艺人可能在哪一天都是你的宝藏男孩女孩,就是你最为珍贵的资产,你会认真审核公司的每一笔财务数据,为什么对这么大的资产却视而不见呢?

股权控制

合同和情感,是一个硬币的两面。

通过严谨、客观、中立的合同条款进行规范,这是理性,通过朋友、亲人、闺蜜、哥们的情感进行吸引,这是感性。

但这些都无法真正跟利益挂勾。

在娱乐圈巨大的名利面前,情感不是最重要的,违约不是不可能的,因此,真正有用的方式是进行利益捆绑。

大家都知道员工期权是用来激励员工工作,并通过条款设计,吸引员工留在公司的重要手段,这套方式其实也可以用来防范艺人的解约风险。

我们建议可以设立期权池,让有资格的艺人或艺人安排的人进入这个期权池,享受公司所有利润的分成。这样艺人就跟公司利益高度捆绑,艺人不仅能有合同约定的自身活动分成,还能够共享到公司利益的分成,大大提高艺人的主人翁意识。同时,对于谁有权进入这个期权池,公司可以设计一套激励办法,这对小艺人来说是非常管用的。


(本文星娱乐法俱乐部荣耀群的群友亦有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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