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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策关注|婚内一方转移、挥霍共同财产,另一方如何保障相关权益
婚姻,本应是彼此扶持、共建家园的港湾。然而,当信任遭遇侵蚀,当一方悄然将共同积累的财富转移、隐匿,甚至肆意挥霍时,另一方不仅承受着情感的背叛,更面临着辛苦打拼积累的财产权益被无情蚕食的巨大风险。“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的常见情形
根据司法案例,以下情形易被认定为“转移”夫妻共同财产:1、大额资金的非正常转账或取现,且无法提供合理解释;2、向特定关系人(如亲属、婚外异性)的非正常资金流动,缺乏合理解释;3、擅自处分重大夫妻共同财产(如房产、车辆、股权等);根据司法案例,以下情形易被认定为“挥霍”夫妻共同财产:1、消费行为并非为了满足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或正当的个人需求;2、消费金额巨大,与家庭的经济状况和正常的消费水平不相称;3、消费行为缺乏合理性,如用于赌博、不正当的高消费娱乐、对婚外异性的大额非正常赠与等;法院在认定是否存在转移、挥霍夫妻共同财产行为时,通常会综合考量以下因素:1、转账/消费金额与发生频率: 是否为大额、单笔或短期内多笔集中发生(小额、零散的支出通常不被视为转移或挥霍)。2、是否超出日常生活合理需要: 法院会结合当地生活水平、家庭收入状况、日常消费习惯等进行判断。3、是否取得另一方同意或默许: 未经对方同意的单方大额处分行为更容易被认定为不当,但如果另一方明知且未长期反对,可能影响认定。4、行为方能否提供合理解释及证据: 如主张用于公司经营、偿还共同债务、合理投资、家庭大额开支等,需提供充分证据(如合同、发票、借据、银行流水等)证明其合理性和必要性。解释不合理或证据不足,将承担不利后果。5、行为发生时的夫妻关系状况: 在夫妻感情不和、分居、离婚诉讼等特殊时期发生的异常财产变动,法院会更加审慎,更容易推定行为方具有恶意转移财产的意图。6、资金的最终去向与用途: 资金若流向行为人个人控制的账户、亲属账户或用于非家庭共同生活的支出,且无合理解释,则构成转移的风险高。1、签署《婚内财产协议》:明确约定“转移财产方丧失共同财产分割权”。2、定期财产透明化:建立共管账户,工资、经营收入强制存入双方共同签字才能支取的账户。3、重大事项否决权:在协议中规定单笔超10万支出需双方书面同意。4、提前公证:对父母赠与/继承财产约定为个人财产(避免混同)。律师建议
洞悉风险迹象、掌握确凿证据、善用法律赋予的权利和程序,是守护自身财产权益的不二法门。婚姻生活中记得对配偶的资产、银行账户、公司名称、经营项目、家庭债权债务结构、资产保存方式、房产商铺公寓的位置以上信息做到心中有数,其次家中关于财产的相关权利凭证等证据应当有所备份保留。权益的保护不能仅仅依赖于事后的法律裁决,更需要事前的警觉和及时、有效的行动。面对婚内财产被不当处置的潜在危机,绝不能坐以待毙,更不能寄希望于对方的“良心发现”。文章内容仅为作者独立观点,不代表本所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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