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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务研究丨日本人事(家事)诉讼程序

日期:2022-08-03 作者:谢慧彝 律师

前言丨Introduction


【说明】日文中的“人事”,是指有关人的身份的事项。人事诉讼即为身份关系诉讼。为避免日文汉字翻译的不统一,本文对“人事”一词不再另行使用中文词语翻译替代,采取直接使用日文汉字的方式作为中文翻译。


人事诉讼的定义


解决离婚或认领(非婚生子)、夫妇或亲子关系等纠纷的诉讼,称为“人事诉讼”。人事诉讼中最常见的是离婚诉讼。在离婚诉讼中,除决定未成年子女监护权外,还可以要求在离婚时分割财产或确定子女抚养费等问题。此外,提起离婚诉讼的同时也可以提起因离婚追索精神损失赔偿费的诉讼。


人事诉讼的程序


通过相互协商解决夫妻或亲子纠纷是较为合适的,所以一般先申请家事调解,如果通过调解无法解决的,再考虑提起人事诉讼。因为人事诉讼是民事诉讼的一种,所以基本上和民事诉讼的审理程序是相同的。在家庭法院的人事诉讼中,参与员会参加听证会或尝试和解,并提出他们的意见。在指定子女监护权时,家庭法院的调查员可能会面见孩子并向他们询问调查。


人事诉讼的管辖(2019年4月1日后起诉)


原则上,具有人事诉讼管辖权的法院是当事人(离婚的话为丈夫或妻子)住所地所在的家庭法院。但是,如果该家庭法院与处理家庭调解的家庭法院不是同一个,则处理调解的家庭法院也可以处理人事诉讼。


人事诉讼的终结等


人事诉讼除通过法官的判决解决纠纷外,离婚诉讼等也可以通过和解解决。判决为最终判决或在离婚诉讼中达成和解的,根据内容有必要办理户籍迁出等登记手续。另外,如果判决或和解有支付金钱的目的,则接受方有权获得支付款项。如果支付义务人不予履行,可在地方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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