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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规速递|反垄断法完成修改,8月1日起施行!反垄断强监管时代到来
前言丨Introduction
据新华社报道,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五次会议6月24日表决通过关于修改反垄断法的决定,自2022年8月1日起施行。
国家建立健全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制定和实施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竞争规则。国务院反垄断执法机构负责反垄断统一执法工作,健全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
新规解读
本次审议通过的是草案的二次审议稿,于2021年10月为草案初次审议。
二审稿在一审稿基础上进行了修正,包括将安全港原则限定适用于纵向垄断协议。
草案一审稿中,垄断协议安全港原则明确,对于市场份额低于一定标准的经营者,不适用本法有关禁止垄断协议的规定。对此,有建议明确,对于严重限制竞争的横向垄断协议,不适用安全港规则。二审稿进一步修改并明确:对经营者与交易相对人达成的垄断协议,经营者能够证明其在相关市场的市场份额低于国务院反垄断执法机构规定的标准,并符合国务院反垄断执法机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不予禁止。
另外,新增规定,经营者不得组织其他的经营者来达成垄断协议或者为其他经营者达成垄断协议提供实质性的帮助,也就是实践中有些经营者不直接参与,自己不订立垄断协议,但是组织别人制定垄断协议,妨碍公平竞争。
此外,草案关于未达到申报标准的经营者集中案件的调查、处理程序进一步予以完善。草案规定,经营者集中未达到国务院规定的申报标准,但有证据证明该经营者集中具有或者可能具有排除性、限制竞争效果的,国务院反垄断执法机构可以要求经营者申报,经营者未依照规定进行申报的,国务院反垄断执法机构应当依法进行调查。
反垄断力度空前加强
近两年我国强化了平台经济领域的反垄断。中国共产党第十九届中央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的决议》(下称《决议》)。《决议》在论述“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在经济建设上”方面的内容时,提出“强化市场监管和反垄断规制,防止资本无序扩张,维护市场秩序,激发各类市场主体特别是中小微企业活力,保护广大劳动者和消费者权益”。
2021年11月,国家反垄断局正式挂牌成立,在2018年市监总局三合一之后,进一步强化了反垄断局的作用与地位。
数据上也同样展示了反垄断力度的空前加强。《中国反垄断执法年度报告(2021)》显示,2021年,反垄断执法机构共查办互联网行业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案件3件,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案件2件;审结平台经济领域经营者集中28件;对98件平台经济领域未依法申报违法实施经营者集中案件作出行政处罚。以上案件罚没金额共计217.4亿元。
6月23日下午三点,知网被网络安全审查办公室启动网络安全审查。就在此前一个月,5月13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网站消息称,近日,市场监管总局根据前期核查,依法对知网涉嫌实施垄断行为立案调查。
参考文章:
【1】重磅!反垄断法完成修改,8月1日起施行,进一步明确反垄断相关制度在平台经济领域中的适用规则
【2】反垄断法修正草案二审明确安全港适用范围 中国新闻网
【3】市场监管总局依法对知网涉嫌垄断行为立案调查 观察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