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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说法|一起因“代驾”引发的“醉驾”风波——颜良醉驾及吊销驾照案件(上)

日期:2022-06-07 作者:李威杰 律师

目录

一、起因:一起被代驾举报的醉驾案件

二、颜良求助律师,律师再求助更专业的刑事律师

三、老王的例子和颜良的案子可不一样

四、 从退回补充侦查到不起诉决定书


起因:一起被代驾举报的醉驾案件


2020年12月10日晚,颜良和老同学文丑、许攸、逢纪等人聚会。多年不见聚会中自然是把酒言欢,畅谈过往。聚会结束后,颜良自知喝了些酒,虽然并没有醉酒,但毕竟沾过酒水所以还是老老实实喊了代驾。


通过哔哔代驾平台来了一位代驾老师傅赤兔。定位的目的地为冀州小区东门,上车之后忙碌了一天的颜良便闭目养神,可开了一会儿发现赤兔司机开的路线在明显的绕路,代驾费用可不便宜。颜良马上指出了赤兔的路线不妥当之处,可赤兔强调这条路更快一些。颜良也不是好欺负的,于是指责赤兔,并扬言要去哔哔代驾平台投诉赤兔。


赤兔那也是老司机,表面赔笑服软,可私下里已经在谋划阴招。到了定位地点赤兔就下车走人,并示意颜良已经到达目的地。颜良本想让赤兔开进小区,可此时赤兔已经下车,再加上之前路上并不愉快。颜良也只好自己下车把车开进小区车位。这正中了赤兔的下怀。


赤兔见状立即把颜良下车,进入驾驶位开车并驶入小区停车位的视频偷偷拍了下来,跟踪颜良到家门口记住了门牌号并立即拨打110举报冀州小区22号的颜良醉酒驾车。


正好门行交警还有醉驾的指标尚未完成,接到“热心市民”的举报,立即出警,半小时后就冲入了颜良家中,把睡在床上迷迷糊糊的颜良带走进行酒精测试,测试结果为118mg/100ml(大于80mg/100ml属于醉酒驾车的标准)。然后乘着深夜,给一棒闷棍后的颜良做了笔录,加上之前“热心市民”赤兔提供的视频,这下颜良被坐实了醉酒驾车的罪名。


颜良求助律师,律师再求助更专业的刑事律师

颜良和笔者之前就认识,待做完笔录被取保候审放出来之后,第一时间就联系了我。作为律师,我也知道颜良这回是凶多吉少,但我毕竟是房产律师,刑事案件不是我主要的业务领域。


于是我立刻就求助于我们所一位主办刑事案件的律师光律师。光律师听我说了情况后,表示肯定是没救了。还给我举了个生动的小栗子。说一位老王晚上吃完饭有喝老酒的习惯。老小区停车困难,一次因为自己停车挡住别人的车了,下楼挪车。挪完车后对方小张也不客气,批评了老王乱停车的行为。有点卸磨杀驴的感觉,双方因此发生了口角,派出所民警来了以后一闻老王满身酒气,然后打电话问了问所里指标完成了没有。之后二话不说就把老王带走,最后老王因为醉驾判了个缓刑。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危险驾驶罪】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


老王那可是只开了十几米挪了个车位就被判了刑。颜良从小区门口开到停车位好歹也有个好几个十几米吧。应该只能等着被判了。


老王的例子和颜良的案子可不一样


虽然光律师举的例子很极端,但也是为了举轻以明重,人家老王那么点事儿挪了个车都被判缓刑了,颜良难道还有救?


可在笔者看来还是有区别的。老王从下楼挪车,到发生口角,再到民警到场中间是没有断档的,全程小张以及小张同行的三人都在现场,直到民警来了带走。


而颜良从小区门口驶入停车位后,赤兔就没有跟进家门。从进入家门到警察到家中把人带走中间隔了30分钟。这30分钟里发生了什么非常关键。


在我看来,每一类案件都有它的关键点。正所谓“捉贼捉赃、捉奸捉双”,只有把握好案件的关键点才能把案件办扎实。在我看来醉驾案件的关键点就是及时性,大量的醉驾案件是在交警设卡马路上拦车抓醉驾抓到的,“停车→测酒精→带走”可谓是一气呵成。可到家之后再被抓出来的醉驾可谓是少之又少。


这30分钟里发生了什么?警察从没问过,颜良也从没说起过。这就是案件的关键点。


经过我的这一番分析,颜良好像明白了什么?或者更准确的说应该是记起了什么。立刻说道:“对了,我回家之后,因为代驾赤兔绕路的事情气恨不出,就拿出了我家中存的半瓶红酒一饮而尽,最后才昏昏沉沉的睡下。对了!我现在就回去找个空酒瓶。”


我建议这话也就别和警察说了,可能他们会不太认同你的观点,甚至再对你采取些刑侦技巧,还是直接向审查起诉阶段的办案检察官交待吧。


 从退回补充侦查到不起诉决定书

在审查起诉阶段,颜良一五一十的向检察官陈述了事实。检察官那是正经政法院校毕业有着较高法律素养的职业法律人。立刻意识到了问题,将案件退回门行分局补充侦查。这时门行分局对于这份退回补充侦查有点措手不及。在补充侦查有限的一个月期限内,也没有做出任何有效的补救,说实话也没法补救。


最终门行区检察院出具《不起诉决定书》,其中载明:

“在本案审查起诉期间,被不起诉人颜良供述了其酒后驾车的行为,但辩解其在家中再次饮酒。经审查并退回补充侦查,仍无法排除其辩解,现有关于其血液中酒精含量的鉴定结论是否能反映其酒后驾驶机动车时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存疑。


本院认为,现有证据不足以证实被不起诉人颜良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行为构成危险驾驶罪,不符合起诉条件。”


本以为这件事就此结束,但没想到门行分局交警支队又给颜良加了个餐。2021年4月18日,门行分局交警支队把颜良再次喊道了派出所,一份《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处罚决定书》交到颜良手中。预知后事如何,且听下回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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