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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策关注|资本市场改革下未盈利企业的上市机遇

日期:2025-12-29 作者:严鸽、袁瑶





引言Introduce

赴美上市曾是众多未盈利企业通往资本市场的优选路径。然而,美国纳斯达克证券交易所于2025年9月3日递交了上市规则修改的提案,提高了首次公开募股(IPO)阶段的企业最低公众持股量规模和募资金额门槛,同时针对未能达标的企业制定了更严格的停牌退市机制,并针对主要在中国运营的新上市公司,将IPO最低募资额要求大幅上调至2500万美元。中国证监会于2023年3月开始实施《境内企业境外发行证券和上市管理试行办法》,其后300余家企业成功备案境外上市,但在美上市不足三分之一,更多企业选择赴港上市。随着2025年6月18日中国证监会主席吴清提出一系列资本市场改革措施,包括在科创板设置科创成长层、重启未盈利企业适用第五套标准上市,以及在创业板启用第三套标准支持未盈利创新企业上市,笔者相信这些举措亦为众多未盈利的科技创新企业带来新的曙光。
基于前述变化,本文简要讨论未盈利企业在香港和内地上市的差异,为企业选择上市地和上市市场提供初步参考。




港交所

港交所于2023年3月新增第18C章特专科技企业上市规则,主要聚焦新一代信息技术、先进硬件、先进材料、新能源及节能环保、新食品及农业技术等五大领域,且要求上市企业产品或服务具有高增长潜力和研发投入。

特专科技公司依上市收益分为两类:已达2.5亿港元门槛的“已商业化公司”及未达标的“未商业化公司”。两类公司适用不同的上市审核标准,但均需获得来自领航资深独立投资者的投资。

简要而言,根据18C章上市规则,已商业化公司经审计近一年收益需不少于2.5亿港元,预期市值不少于40亿港元,且研发开支占总开支比例不低于15%。未商业化公司的预期市值门槛则提高至80亿港元,且研发开支占比要求更高,收益在1.5亿港元至2.5亿港元之间的需不少于30%,收益低于1.5亿港元的需不少于50%。



北交所

北京证券交易所由原新三板里的精选层演变而来,主要服务创新型、成长型中小企业。其上市公司中,过半具备“专精特新”特征,科技型企业占比约八成,民营企业近九成,重点覆盖半导体、新能源、高端制造、生物医药等战略性新兴产业。

北交所上市规则允许未盈利企业上市,前提是已在新三板创新层连续挂牌满12个月,且最近一年期末净资产不低于5000万元,市值及财务指标见《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创业板

2025年6月18日,中国证监会主席吴清在2025陆家嘴论坛上宣布,正式启用创业板第三套标准。这一标准主要面向尚未盈利但具有高成长性和战略价值的创新企业,核心指标为“预计市值不少于50亿元且最近一年营业收入不少于3亿元”,旨在覆盖先进制造、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生物医药等高新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

深圳大普微电子于2025年6月27日获深交所受理其IPO申请,该公司主要从事数据中心企业级固态硬盘产品的研发和销售。尽管上述申请已受理,截至2025年10月底,尚未有未盈利企业成功登陆创业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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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创板

2025年6月科创板重启第五套标准,将第五套标准的适用范围扩大至人工智能、商业航天、低空经济等前沿科技领域企业。科创板上市规则所列财务指标中,除第一项对盈利有要求外,另外四项未对盈利作出要求,具体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4月修订)》。

2025年7月,科创板将存量32家未盈利企业划入“科创成长层”,并明确新注册的未盈利企业将自上市之日起自动纳入。此举相当于科创板对人工智能、商业航天、低空经济等前沿科技企业放宽要求并单独划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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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语

在现阶段境外上市均需备案的情况下,企业无论选择港股或者美股上市,均需将备案时间纳入规划。尽管如此,相较于境内上市,港股和美股在审核周期上仍具优势。其中,香港市场为高潜力科技企业提供了高效进入国际资本市场的通道,平均上市周期约为260个自然日,最短可在半年内完成上市流程。面对各交易所和板块的差异化规则特点,建议未盈利科技企业充分把握当前政策窗口,结合自身条件提前筹备,审慎选择合适的上市板块和中介机构,确保顺利上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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